日期:2024-09-04
第一条 为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活动,加强食品生产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加强食品生产监管,规范食品生产许可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其实施条例以及产品质量、生产许可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从事食品生产活动以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必须遵守本办法。
食品生产许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食品生产许可实行一企一证原则,即同一个食品生产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悉蠢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生产许可证。【法律依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六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
食品流通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批准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等行为,适用本办法。在流通环节从事食品经营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第八条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涉及学校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及时向教育部门通报学校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抽查考核,指导学校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依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学校食堂原则上自主经营,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各地和学校要建立健全食堂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制度,明确学校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主体责任和校方管理人员。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落实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充分发挥膳食委员会、师生和家长监督作用。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防止“病从口入”,保障就餐者的身体健康。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体检一次,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凡有传染病者,坚决予以辞退。进入食堂的各种原料,全部实行定点采购,确保食品质量。
想要高效地保障校园食品安全,首先要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工作中,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食堂有具体的管理规定和要求。
餐饮单位经营者禁止采购以下食品:(一) 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要求有: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在上岗前应取得健康证明。每年去医院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有效健康证,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
2、学校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突发事件应急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3、学校必须将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并建立以校长为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制定具体的食堂管理规定和要求。 食堂应保持环境清洁,并采取措施消除老鼠、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同时,食堂应具备适当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4、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学校食堂依照《食品卫生法》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
5、强化食品供应商的监管 学校餐厅的食品供应商直接影响学生的饮食安全。应该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的审核和监管,确保其所提供的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并具备合法的从业资质。同时,对供应商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质量监控措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经营的食品安全可靠。
6、想要高效地保障校园食品安全,首先要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工作中,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食堂有具体的管理规定和要求。
1、《办法》中明确,学校是履行食品安全的主体,负有全部责任,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学校食堂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并能明确其应当履行的职责。集中用餐的学校应安排相关负责人例如校长陪餐,有条件的学校,需根据家长申请,有计划地选择及安排家长代表陪餐。
2、学校应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保障食品安全投入,并确保校长负责制的实施。 学校需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机构及负责人、管理人员。管理人员需通过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考核。食堂从业人员须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上岗。
3、禁止学校食堂制售冷食类食品(水果除外)、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现榨果蔬汁,禁止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四季豆、野生蘑菇、鲜黄花菜、发青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除食堂外,《办法》对校园的其他食品供给也有相应规定。要求非寄宿制学校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食品销售场所。
餐饮服务提供者在食品安全管理中必须贯彻执行的技术法规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鼓励和支持餐饮服务提供者采用先进的食品安全管理方法,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法律分析: 餐饮服务提供者在食品安全管理中必须贯彻执行的规范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法律依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第三条 本规范适用于餐饮服务提供者包括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等主体的餐饮服务经营活动。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在食品安全管理中必须贯彻执行的规范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是2018年7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于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法律分析:餐饮服务提供者在食品安全管理中必须贯彻执行的技术法规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食品安全。
1、食品厂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如下: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对食品经营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食品经营者必须遵守本制度。
3、食品安全总则 为确保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本公司制定以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食品安全责任分工明确:公司高层领导负责食品安全总体工作,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各部门及个人的食品安全责任。
4、食品卫生检查制度:设立食品卫生宿命检查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和环境卫生检查;把好食品采购、进货关,特别是对油、米、肉、菜等大宗,关键的食品要定点,不准采购霉变、有毒、有害或无证不合格的食品,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
5、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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